一、北京人社局对60岁以上失独老人的政策?
失去独立性的家庭是指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然后独生子女意外或非意外死亡,父母没有生育,不能再有生育能力,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失去独立能力的人大多已经50多岁了,在经历了“老无所养”的巨大悲痛后,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目前,北京失去独立的家庭约有3900户,父母近8000人。自2008年起,支付丧失独立补贴,金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死亡。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的情况,独生子女去世后,女方55岁,男方60岁,可领取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贴。
二、社保局和单位己经培偿了,可以补交社土保吗?
不能,目前社保只能每个月按时缴纳,个人不能补缴,如果是单位的原因,可以由单位申请补缴,既然单位已经给你补偿了就不会再给你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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