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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货盘盈盘亏的问题

来源:www.taocaipu.com   时间:2023-03-06 04:28   点击:69  编辑:admin   手机版

关于存货盘盈盘亏的问题

1、存货盘盈在没有实现销售时不构成应征增值税行为,但在实现销售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在实现销售时缴纳的增值税应该以盘盈的库存商品的实际销售收入或盘盈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计提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造成的存货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是不是会计上允许抵扣,而税法上不予抵扣,实际上说的是一致的。税法上不予抵扣是从增值税上讲,指不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上允许抵扣是从企业所得税上讲,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那损失存货所含的进项税额就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而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的损失会计上不是都允许税前扣除的,有造成损失的过失人负担的,有保险公司赔偿的等。

由于非正常损失导致存货的盘亏一般就作为(?)处理

应该选择A,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易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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